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导活动 > 正文

泸州 | 出台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6     来源: 四川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近日,泸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泸州市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督察督办对象为审计监督重大事项涉及的县(区)党委、政府、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督察工作基本程序为提请立项、制定方案、实施督察、形成报告;督办工作基本程序为立项、发函、办理、反馈、复核。

  《办法》强调,督察督办工作应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的重要要求,严控总量频次。针对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市委审计办可会同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实施督察督办。

  《办法》要求,市委审计办对督察督办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汇总督察情况、督办结果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对督察督办发现的问题,应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整改要求,并强化跟踪督促、严格对账销号。

  作者姓名:胡婷玉 

  作者单位:泸州市审计局

  作者电话:17320099316

  邮    编:646000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3/12/12/6af3695511fc4b71a455f18781755d8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