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泰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2次会议召开。市审计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7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泰州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
会议指出,做好202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要不断提升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深刻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统筹处理好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要更好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财会监督、出资人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促进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建章立制到位。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12/25/art_1104_1110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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