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7号),我厅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监控模块,开展2023年度部门绩效运行监控。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我厅高度重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认真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系统谋划和切实推动本部门、本系统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采取有力举措提升监控质量,开展监控对象全覆盖、监控频率全时段自行监控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根据财政重点监控工作要求,自收到处置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措施并予以落实。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监控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经分析研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有可能”或“完全不可能”,我厅将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予以落实。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将作为预算绩效评价内容,并同2024年预算安排挂钩。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jgdt/2023/12/29/12d88418e56f4e8da137c1889d8957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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