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间议事协调水平,切实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协调顺畅、配合有序、监督有力的审计工作新格局。近日,眉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主要包括日常沟通联络、重大事项协同办理和督察督办、审计项目会商、审计整改联合督促、年度情况报告等6项机制。
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日常工作负责人和一个日常事务沟通联络机构,负责公文流转、汇报对接、协调反馈等工作,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协调工作。
重大事项协同办理机制。市委审计办及时将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议定事项以及市领导交办事项等转交有关成员单位办理,并对上级审计机关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跟踪督办,将相关情况通报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督查督办机制。市委审计办对督促落实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通过日常提醒、调研走访、召开会议等方式,加强对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办理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并及时汇总办理结果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项目会商机制。市委审计办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审计监督重点,听取被审计对象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成果运用的建议意见,提高审计建议的全面性和综合施策的有效性。
审计整改联合督促机制。由市委审计办牵头,每年选取3个以上审计项目,通过制发整改督促函、约谈有关负责人等措施,邀请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审计整改现场督促检查。
年度情况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于每年1月初将上一年研究和推动审计工作、办理交办事项、促进系统治理等情况报送市委审计办,由市委审计办汇总情况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报告。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3/12/29/08cd1918f1374b4b842413ba337a26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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