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昆山市审计局与昆山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从监督会商、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结果共享等多方面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协同监督水平。
一是注重事前共商,建立监督会商机制。在制定年度工作规划、项目计划,实施统计督查、执法检查前,开展书面通报和会商交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找准协同配合的切入点、着眼点。
二是注重事中共享,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双方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反应快、统计监督触角广的优势。在监督过程中,及时移送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反馈处理结果,形成横向联通、整体畅通的线索移送机制,发挥监督叠加效应。
三是注重成果共用,建立结果共享机制。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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