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的政治意识,切实做好审计署、审计厅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近日,德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流程的通知》,从三个方面予以规范审计整改流程。
压实整改责任,统一归口管理。市级各部门收到审计整改事项后,由分管市领导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等形式,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全面整改,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并分送市审计局,由市审计局掌握上级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抓好分类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分类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及时、全面整改。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过程控制,确保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直至问题销号。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整改约束。推动形成“责任单位落实、市级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协调推进、有关单位督查督办”的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共同督促上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市审计局加强问题整改跟踪督导,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约谈等;对性质恶劣、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重要整改事项,涉及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4/3/5/c4eb415d7b1349a9b0789449d2384e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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