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审计局会同石家庄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该意见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助于构建形成衔接顺畅、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审计、统计协同监督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构建五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确定联系部门,负责日常沟通工作,协商组织召开联席会,促进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衔接,相互贯通。二是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在开展统计监督过程中,应将审计提供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市审计局在开展审计监督过程中,应将统计提供的相关情况作为重点予以关注。监督过程中,应当关注对方提供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对方反馈。三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向对方了解情况,对方需要按法定程序协助并提供相关资料。四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在监督过程中,遇到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重要问题线索,经法定程序,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对方,对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核查处理。五是建立结果共享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和成果运用,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开展监督、制定计划、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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