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徐州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项目尽调、评估、评审等程序,全面加强各项投资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的监管。
2023年10月,徐州市审计局在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高新区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存在股权投资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对此,审计要求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国有企业做好股权投资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提高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可行性,同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管,提高投资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高新区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意见》。《意见》规定,高新区国资办按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指导高新区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投资计划,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见》要求,高新区国资办和国有企业建立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规避投资风险,还对双方在对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为高新区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助于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周田田)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4/8/art_1104_11205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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