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优秀审计人才脱颖而出,近日,荣成市审计局研究出台了《审计项目主审选拔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审计主审工作职责、任职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认定程序、使用管理考核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主审要履行组织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复核、督促检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计文书撰写、审计项目归档等7项职责;要求审计人员需满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过硬、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各项考核中排名靠前、撰写的审计信息被上级采用批示、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工作成果获上级表彰等12项基本条件才能参加主审资格竞聘;规定主审资格认定要经过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主审任职资格考试、竞聘演讲和民主评议、公示和确定人选5道程序。
为充分调动主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办法》强调,工作人员取得主审资格后才能参加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晋级。《办法》还规定,初次被授予主审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主要职责是协助审计组长完成相关工作,见习期内局党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业务胜任能力、工作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考察,见习期满,对其任职情况进行综合鉴定,鉴定合格者转为正式主审,不合格继续进行考察,两年内考察不通过取消主审资格。
《办法》强化对主审的日常管理,规定每年组织对主审进行考核,将主审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层次,优秀主审在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晋级中优先考虑,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主审资格。主审经办的审计事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或出现违反廉政、保密和其他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主审资格。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5/13/art_89372_10375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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