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在对乡村振兴资金审计中发现,村镇部分新建环保设施,与住建、环保等部门的先期已建成项目不能有效衔接,形成防污治污合力,环保设施建设在基层凸显“碎片化”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项时环保设施资金投入“碎片化”。在审计中我们发现,社区建设资金,污染防治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环卫一体化资金等,使用要求各有不同。例如住建部门的社区建设资金主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污水处理站,却不包括配套管网;乡村振兴资金主要建设农村纳污管网,各部门资金按照不同的资金使用要求,各自立项建设。
二是规划时环保设施勘察设计“碎片化”。越是基础环保设施不完善的区域,对环保设施改善的需求越迫切。在急切的争取到资金后,缺乏前期综合调研,仅考虑依据资金的多少和使用要求,或者只关注管网规划建设,或者只关注污水处理站的规划建设,项目仓促推进。有些村镇,规划设计的污水管网分段就近排入不同坑塘,有些村镇,污水处理站规划选址在地势较高处,为后期的污水收集净化增加了难度。
三是建设时环保设施配套运行“碎片化”。部分村镇,污水管网已建成数年,配套的污水处理站还未建成投入使用,管网收集的污水只是由分散污染变成了集中污染;或者有些村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闲置多年锈蚀报废,而配套的污水管网迟迟没有建成,致使雨水、污水混流直排。
以上种种,造成了部分环保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未能产生预期绩效。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环治资金要统筹使用。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时要接地气,多进行实地调研,多了解百姓的需求,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建立多部门联动、一体化的基层村镇防污治污协调机制,统筹环保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制定科学长效的资金使用计划,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对防污治污成效影响最大的节点、堵点上。
其次,项目建设要规划先行。环保设施的规划设计要结合具体的区域特点及项目建设内容,根据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措施,用发展的眼光,进行系统化的设计,完善相互配套,建成一处绩效发挥一处,前期以逐步建立生态环境的动态防治为目标,后期可根据生态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控制后续项目规划。
再次,项目绩效要奖惩结合。政府建立环保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近年来已建成的环保设施进行摸排,对未发挥绩效的项目结合村镇找出原因,对症下药,对环保设施建设配套完备的项目,适当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奖励,引导各部门对环保配套设施优先建设的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6/16/art_89387_10376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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