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审计机关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督促检查责任,近日,长春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长春市审计局审计整改业务流程》(以下简称《业务流程》)。该《业务流程》共分为6章25条,按照“全口径、全周期、全链条”的总体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引,健全完善了审计机关督促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扎实高效抓整改。《业务流程》明确了审计组长、业务处室等有关人员和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规范整改台账的建立和汇总,完善对账销号制度。还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报送整改报告以及审计组复核整改结果的时间节点,在保证审计项目实施连贯的同时,提高整改工作效率。
二是细化问题类型,分类施策抓整改。《业务流程》参照上级审计机关做法,提出在审计报告中新增了“问题清单”。明确要求在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历史成因、现实情况、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基础上,将审计发现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以及需改进的非违规问题四类,并针对不同类型问题,提出可操作、能落实的整改要求,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从严从实抓整改。在该《业务流程》中探索建立了重点整改事项督办、约谈等制度,对超过整改时限的及时下发督办函,对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予以问责。持续跟踪掌握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的调查处理情况,推动审计结果转化,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长春市审计局 徐莹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jl.gov.cn/sy/sjdt/sxkx/202406/t20240607_8918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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