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论文 > 正文

审计视角下主管部门挤占下属单位经费的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力度持续加大,部门普遍树立起了“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但仍有一些部门通过挤占下属单位经费、转嫁费用等方式支出费用,导致经费支出“明降实增”。近日,笔者在对某主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其占用下属单位经费情况严重,一年内在5个下属单位列支费用124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差旅费等支出。据了解,此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容忽视,且产生很多危害:

  一是不便于财政部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的管理和监督。主管部门的费用转移给下属单位后,导致双方财政预决算失去真实性,无法反映收支真实情况。二是易滋生腐败。往往主管部门转嫁给下属单位的是一些难以处理的不合理支出,有可能导致腐败或“小金库”的产生。三是产生不良影响。主管部门经常在下属单位违规报销费用,必定产生不良影响,形成上行下效,费用开支无计划、无约束,最终导致整个部门财务收支混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各级预算单位间经费不得随意挤占,但这种现象为什么仍时有发生呢,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是财政部门只审批单位的用款方案额度,没有与单位经费支出来源挂钩,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反映的支出明细与单位账务处理系统的经费使用情况无法一一对应,因此无法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二是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财务,未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内控措施,对经费支出的管理不到位。且财会人员业务水平较为单薄,在账务处理上不标准,甚至有的下属单位缺乏专门的财会人员,由主管部门代为记账,导致出现经费混用的问题。三是有的地方由于财力紧张,人均公用经费定额偏低,导致预算单位经费缺乏,为解决燃眉之急,只能哪个口袋有钱先用哪个口袋的。

  如何杜绝此类现象,笔者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与账务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关联与交互,对经费支出来源进行实时审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督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内部监督和管理,各部门单位领导应强化财经法纪意识,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借助多层次教育培训,加强《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用经费定额的制定和使用是推进部门预算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至关重要,财政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听证、评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财力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完整细致的定额标准,避免因定额偏低导致部门在年初预算经费之外再去寻求经费追加或者挤占下属单位经费问题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7/11/art_89387_103792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