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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山东省泰安市委审计委员会自2019年4月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泰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泰安市委审计办”)作为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把准职责定位,扎实履职尽责,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审计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把审计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泰安市委审计办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统领,充分发挥党领导审计工作的体制优势,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历次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后,及时提请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辅导,及时将相关会议精神、部署要求等传达至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回头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市委审计委员会高效运转。制定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审计办工作细则,出台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度、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等文件,构建起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度体系“四梁八柱”。截至目前,市委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全体会议11次,审议审计项目计划、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市委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等议题33项。

  规范工作流程,做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现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运行机制进行架构重塑、流程再造,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具体化,确保请示报告全覆盖、无遗漏。《建立市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闭环运行工作机制》入选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山东省委审计办”)2021年度审计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做好业务指导,制定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规范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送机制,及时掌握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情。泰安市委审计办与市委办公室建立审计重大事项“直通车”机制,及时报送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审计成果。2022年以来,泰安市委审计办向山东省委审计办、泰安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59项,报送审计信息、审计专报70余篇次,市领导同志和省审计厅领导同志批示66篇次。

  坚持统筹谋划,构建有效运行机制

  泰安市委审计办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审计工作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推动构建以重大事项报告、重要事项督办、成员单位联系等为主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坚决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

  加强研究谋划,聚力高位推动。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的总要求,坚持做好重点任务统筹,以重点任务落实带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审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牵头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组织协调,制定完善审计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考核标准细则,推动将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泰安市审计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为全面提升审计针对性和时效性,泰安市委审计办和市审计局联合制定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审计项目现场实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理、出具审计报告等4个阶段实行限时管理。统筹安排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对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督察督办台账,通过列清单、提要求、促整改,加强过程跟踪,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守正创新,聚力谋深谋远。持续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聚焦重点领域审计工作,积极探索、聚力攻坚,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工作。2021年以来,泰安市委审计办累计向山东省委审计办报送改革创新典型案例7项,其中2项受到山东省委审计办通报表扬。坚持科技强审,推动市审计局建立泰安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审计主题库、审计知识图谱等,提升信息化支撑业务能力。坚持质量强审,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构建“制度规范—审计人员—审计流程—审计成果—制度规范”环式审计质量管理模式,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强化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建立以审计监督为起点、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以主体责任落实为落脚点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细化巡审联动工作机制。2024年3月,市委巡察办与市委审计办联合出台《关于提高巡审同步联动工作质效的十二条具体措施(试行)》,推动巡察政治监督和审计经济监督优势互补,有效发挥监督合力。建立纪审贯通协同机制。2022年6月,市纪委监委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参考。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充分参考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监督的各项决议、意见,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部门参与分配重点专项资金情况作为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强化审计机关与组织部门贯通协同。2022年4月,市委组织部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022年9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联合编印《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常见问题提醒清单》,按照审计对象类型分类梳理常见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

  强化监督实效,推动整改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2022年8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推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压实责任。2022年9月,泰安市委审计办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泰安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提出对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等5种情形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负责同志,采取正式谈话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纠正。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询问机制。2023年8月,泰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抽取8个市直部门(单位)对近三年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建立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2024年1月,市审计局、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推动从监督会商、信息共享、工作配合、成果运用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督促—督办—约谈”工作机制,制发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参考格式)、《关于督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函》,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

  泰安市委审计办坚持将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科学施策、靶向发力,着力构建和完善审计队伍建设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铸牢政治之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排头兵。推动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首要标准,树立实干担当鲜明导向,考准考实审计干部政治素质。

  夯实能力之基。统筹推进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以“审计大讲堂”“审计微讲堂”为载体,既讲“政治课”又讲“业务课”,不断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每年2月和8月组织开展“年度双整训”活动,推动以学促干,提升履职能力。立足“源头储备”,深化审计实务导师制,通过“以审代训”等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推动开展“专业技术资格双提升行动”、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审计业务擂台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活动,促进审计干部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

  凝聚奋进之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常态化开展“晒职责任务、晒工作业绩、晒作风形象”活动,激励审计干部求真务实、担当作为。以做实研究型审计为牵引,引导审计干部研以致用、潜心深耕,走好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的发展之路。坚持严字当头,推动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交心谈心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c/sjwy/202407/t20240725_4604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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