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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动态】 听取报告、出台办法……关注本期市县动态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海南审计网     作者:佚名    

  琼海: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

  

  

  7月30日,琼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琼海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在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民生重点领域保障、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共完成审计项目44个,发现问题547个,上报审计情况专报13份,移送问题线索14宗。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持续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对报告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琼海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提出意见建议。会议采取无记名电子表决方式对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卢岱冠)

  海口: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近日,海口市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听取2022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县审计整改成效考核结果的分析报告,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审计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偏低的问题,主动反思不足、深入查找漏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审计发现问题见底清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病灶、精准治疗,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责任单位务必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计划,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抓好抓实审计整改工作。同时,督查部门要将审计整改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整改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要坚持即知即改与长改长效相结合,推动审计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审计部门要深入研究问题的特点、规律和趋势,着重揭示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等。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狠抓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发力,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真正得到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真正得到查处、管理漏洞真正得到堵塞、制度机制缺陷真正得到修补,切实做到“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陈小波)

  临高: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工作

  

  

  近日,临高县委书记唐守兵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有关情况和金牌港园区高质量发展情况审计驻点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金牌港园区作为临高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临高近两年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对于推动临高产业升级、增强经济实力、提高区域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次项目是对金牌港建设一次很好的“体检机会”,各部门要重视这次审计工作,并结合金牌港园区的实际诉求及建设情况,将工作成效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推动金牌港堵点难题的破解,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体现审计重点。要以问题为导向,各部门要以金牌港园区建设出发,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亮点,紧盯金牌港园区政策落实、开发、建设、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审计,密切关注审计组此次对金牌港园区的审计重点。

  会议要求,要发挥合力“应战”。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延续近几年来干部精神状态和临高经济发展向好的趋势,把此次金牌岗园区审计项目作为工作风向标。各单位按照材料清单上的工作职责,要有集体责任意识,根据职责分工层层压力传导,逐项落实主体责任,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极解释和说明情况,配合并主动接受监督,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陈宇)

  秀英: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

  

  

  7月31日,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柳战良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有关困难,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审计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持续抓、深入抓,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保持高压态势、高位推进,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逐项核验,主动认领,倒排节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改计划,按时按序稳步推进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层面找病根、堵漏洞,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类制度、规范一片领域的效果,确保整改见事见人见制度,督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做到“四个经得起”。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提升监督实效。区审计局作为整改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整改协同,强化与各监督部门的联合督导,推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贯通融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较真碰硬推动真整改、真落实,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王少玉)

  文昌: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联合督查

  

  

  

  

  近日,文昌市委督效办联合市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采用听、看、查、访的形式,对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及文发控公司2022年至2024年审计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联合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审计整改进展、问题源头治理和建章立制成果等情况,并就个别整改难、推进慢的问题事项进行交流探讨,帮助探讨整改切入点,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全力推动审计整改见行见效。

  各整改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悉心听取督查组建议,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对较难整改问题做好整改计划并举一反三,填补体制机制管理漏洞,推进建章立制。

  本次联合督查行动,是构建常态化审计整改督查机制的有效实践,以审计“经济体检”为着力点,以市委市政府督查为助推器,充分借助不同职能部门优势,发挥1+1>2的监督合力作用,有效提升了检查层次,切实提高了各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扩大了审计整改的影响力,增强了审计整改的权威性。(王彦荟)

  保亭:召开“巡审”联动工作协调会

  

  

  近日,保亭县审计局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召开“巡审”联动工作协调会,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相关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按照《关于建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巡审”贯通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对2024年拟开展巡审联动的项目进行协商,听取对方的工作意见建议,推动巡察任务与审计计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同时对巡审联动在工作配合、信息互享、进驻时间等方面进行磋商,达成共识。会议还针对“巡审”联动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围绕“巡审”联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思路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将积极探索巡审联动监督新模式、新路径,采取“巡审”同步合力、先巡后审接力、先审后巡借力等方式,推动审计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监督,发挥“巡审”联动“1+1>2”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切实将“巡审”贯通联动工作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吕燕)

  文昌: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方法

  近日,文昌市审计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方法》,从会商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方面提出17条具体落实举措,促进两项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监督会商机制。明确市统计局和市审计局每年初确定本年度加强工作协作的重点内容和方式,重要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协同工作会议研究确定;明确日常沟通工作由市统计局法治室和市审计局审理执行室负责。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双方在开展本单位监督工作前,可商请对方提供本地区和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统计监测评价和统计造假等统计数据资料,同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事项向对方反馈。

  三是加强线索移送管理。明确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等,要求双方收到对方移送的问题线索后,应尽快对移送事项进行审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是注重监督协作成果运用。双方要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意见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密切协作配合,深化成果运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同做好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王彦荟)

  保亭:建立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健全审计容错纠错免责程序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和挽回损失等因素,甄别研判。因在改革创新、落实政策、克难攻坚中因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突发处置而出现的失误、过失、过错与偏差行为,可以依规启动审计容错纠错免责认定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可以容错纠错免责的“十一种情形”和不予免责的“五种情形”,提出“四个看”的认定标准,规范容错事项认定程序的“五个步骤”,确定结果运用和保障措施,实现在审计工作中容错纠错的规范化、制度化。

  《实施意见》强调,审计发现问题是适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的前提,审计组在开展审计项目过程中,应畅通日常工作沟通渠道,充分听取审计对象及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意见,对符合容错纠错免责适用情形和认定标准的事项,必须遵照认定程序进行审定。同时,应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其他有关主管与监督部门的容错纠错免责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涉及重大问题容错纠错免责,应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意见,必要时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认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审慎处理。(吕燕)


原文链接:http://audit.hainan.gov.cn/ywdt/zscd/202408/t20240806_3710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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