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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集团:深入开展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安徽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省能源集团在开展日常审计监督基础上,对二级子公司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监督工作。2023年完成了对7家二级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2024年组织对10家二级子公司及15家三级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提前完成了三年审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党委对内部控制监督工作领导,在公司层面整体统筹推进内部控制监督工作。对监督发现的重大内控缺陷和风险隐患等情况,定期向集团公司党委进行报告。二是落实董事会对内控体系的管控责任,进一步明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职责,董事会定期审议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充分发挥内控职能部门统筹推动、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的作用,有效开展完善制度、强化执行、监督评价、整改落实等内控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内控体系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质量控制,切实提升内部控制监督质效。一是坚持严的基调强化内控执行约束。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防止内控执行“破窗效应”,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强化“关键少数”内控监督约束。二是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监督力度。聚焦投资并购、招标采购、购销业务、金融业务以及工程项目承揽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努力做到管理精准、风险可控,切实强化内控在关键领域的风险防范作用。三是加强对新并入企业、新型商业模式以及新型业务领域内控监督,聚焦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关注重要投资、重大业务、重点项目、高风险业务,消除内控监督盲区,筑牢风险防范屏障。

  加强缺陷整改,不断增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一是深入开展内控缺陷整改落实。对照排查问题和风险背后的内控设计或执行缺陷,分类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类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控机制,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制度。二是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追究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按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或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s://sjt.ah.gov.cn/xwzx/nbsj/40727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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