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永春县审计局在某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政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关注中央政法专款使用情况。将专款批复文件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比对,查看经费开支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办案业务经费是否用于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是否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是否优先保障基本装备需要;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金使用项目、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中央政法专款等情况。二是关注中央政法专款区域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结合绩效目标表、财务资料等,查看是否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款项支付进度进行有效监管,是否存在提前支付、以拨作支、虚列支出等情况,是否完成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通过监督政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保障政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图为审计人员查看财务资料现场。(永春县审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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