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5日起,对昆明市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审计范围为2022—2024年8月,昆明市政府及所属的交通运输、住建、发展改革、财政、交警等部门。必要时延伸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审计内容为昆明市中心城区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运营、收费、管理等情况,重要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时止。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9月5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濮炳川(执法证号:25000026332)。
审计组副组长:杨媛媛(执法证号:25000026116)。
审计组主审:董尚宓(执法证号:25000026327)。
审计组成员:黄绍华(执法证号:25000026232)、钱军(执法证号:25000026300)、刘洪超(执法证号:25000026284)、张丰旺(执法证号:25000026171)、李灿全(执法证号:25000026152)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濮炳川 13888432598
董尚宓 18987120235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调查期间,审计调查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省审计厅办公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五华山北后楼(邮编:650021)
监督电话:省审计厅机关纪委 0871-63631962
云南省审计厅
2024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audit.yn.gov.cn/html/2024/shenjijieguogongshi-zwgk_0903/201150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