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咸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批示要求,传达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夏晓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冷劲松,市委常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于震,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统战部部长王春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建田、甘宏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有效发挥了“经济体检”作用。下半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全市审计机关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围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利剑”作用,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等方面,构建立体多维审计监督体系,运用审计监督手段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决整改突出问题,夯实整改责任,加大检查力度,注重常态长效,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巡审结合”监督模式,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要坚守底线防范风险,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精准排查、及时预警、督促整改,切实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实作风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能力建设为支撑、过硬作风为保障,忠诚履职、高效监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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