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优秀个体工商户代表前往五家渠市青湖鱼宴火锅店参观交流。今年以来,兵团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提供有力支撑。罗洪彬 摄
四师可克达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右)将办理好的营业执照送到个体工商户手中(资料图片)。去年以来,四师可克达拉市持续强化政策保障,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兵团日报常驻记者 李惠 摄
顾客在六师一〇一团义乌小商品城康景百货店挑选陶瓷器具(资料图片)。今年以来,一〇一团打出政策“组合拳”,通过多举措帮扶,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赋能助力,让“小生意”实现“大发展”。 魏新江 摄
作为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个体工商户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兵团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分布在各行各业,作用举足轻重。截至目前,兵团个体工商户达19.97万户,支撑了辖区约30万人就业。
为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日前,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兵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分类?怎样开展精准帮扶?带着这些问题,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兵团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统一分型分类标准及判定条件
个体工商户是最具活力的经营主体,如何为其提供政策助力,让个体工商户活力持续迸发?
“根据兵团自身实际情况,《实施方案》集成42条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措施。”兵团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郭永清介绍,所谓分型,就是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社保缴纳、商标专利等,将个体工商户大致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个类型,并新增季节性经营、困难户经营两类特殊经营类别。
而分类,则是在分型判定的基础上,对已纳入“成长型”“发展型”且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划分为“知名”个体工商户、“特色”个体工商户、“优质”个体工商户、“新型”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四类。
如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
根据《实施方案》,每年7月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结束后,由兵团市场监管局进行一次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于8月中旬前将分型结果汇总至“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分型过程不需要个体工商户申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查询兵团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并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键词查询分型结果。
个体工商户如何参与“名特优新”分类认定?
“《实施方案》配套发布了兵团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明确兵团分类原则、来源、认定方式等认定程序,并逐项细化兵团‘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郭永清介绍。
《实施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可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认定为“名特优新”四类的其中一类,相关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分型限制。每年9月底前完成申报,并于11月底前完成分类。次年1月1日起,各部门对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7月底前,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基本信息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已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自主申报或推荐认定中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认定的,应当撤销认定。该个体工商户自被撤销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自主申报;由部门推荐认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个体工商户的推荐认定不予受理。
分梯次给予精准“滴灌”扶持培育
“作为经济活动的细胞,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职工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郭永清表示,《实施方案》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类个体工商户,将采取不同的支持措施。
对处于初创阶段、营收水平较低、缺乏竞争力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给予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审慎包容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等精准帮扶政策,让其“活下去、有希望”。
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有一定雇员和税收贡献度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生存型”扶持政策的同时,侧重在畅通招工用工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帮扶,让其“活得好、有奔头”。
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在享受“成长型”扶持政策的同时,侧重在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给予精准帮扶,让其“活得久、有品质”。
此外,《实施方案》还推出多项税费支持政策,包括继续在国家规定幅度内按50%幅度顶格减免“六税两费”,同时采取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等措施。郭永清介绍,“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也会让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受益。此外,《实施方案》还对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后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等情况,持续提供便利税务服务。
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实施方案》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等政策措施,缓解其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于“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将引导兵团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对其信贷业务的投放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理,对“困难户”予以政策扶持。对经营场所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监管,按照“非经营不打扰”原则,仅在经营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季节性经营”个体工商户经营期内合法合规经营能力,保障季节性服务高品质供给。对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员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则综合运用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税务、司法等部门对“重点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提升“困难户”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更好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助力“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
“名特优新”是个体工商户群体中发展质量好、经营特色鲜明、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代表,是个体工商户中的佼佼者。这些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哪些精准帮扶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将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引导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参与各类培育工程,综合运用好品牌建设相关专项资金,落实支持品牌发展的各类税收、贷款融资优惠政策;在产业聚集区、特色街区等区域,设立商标、专利、品牌指导站,为商标、专利申请提供便利,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商标专利申请提供指导服务;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力量,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评选和宣传打造知名类个体工商户,提升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或在相关网络平台的知名度。
对“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将引导其集群式发展,在高品质商圈和特色老街、步行街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重要交通枢纽核心位置,设立一批本地特色产品展示销售区,举办展销活动,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帮助建立供需对接渠道。
对“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将加大“老字号”挖掘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报“中华老字号”“新疆老字号”;对满足家族传承经营,名称、经营地址、主营经营项目未发生变化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或档案资料,核查一致的可将其开业日期还原至最初营业执照办理日期,并标注最早开店年份;鼓励百年老店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连锁经营,对在同师市区域内设立多个门店的,尊重其意愿,自主选择按照新设立办理各门店营业执照或者按照“一照多址”办理等。
对“新型”类个体工商户,将鼓励其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主要电商平台通过提供运营帮扶、流量支持、开展网络运营培训等方式支持其发展;推动大型企业、链主企业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合作,通过供需对接会等形式,支持、引导新型类个体工商户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逐步构建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出,对符合入库标准、未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但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各师市依托产业集群、特色街区等载体,积极探索帮扶措施,扩大政策覆盖面。对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兵团区块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各师市、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出台差异化、精准化扶持政策。
原文链接:http://www.xjbt.gov.cn/c/2024-11-01/836548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