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大工作研究,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对象数据库,根据实际对审计对象进行动态更新。研究制定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召开202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阶段性工作会议,积极推进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进度。对全区各市、县(区)审计局2021年度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促进提升市县经济责任审计水平。
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和贯通。积极建立与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贯通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过程中,主动与组织部门对接,确保及时、准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协调联系组织部,统筹安排全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会。按照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2021年全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梳理研究,向自治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根据自治区纪委工作需求,梳理提交“不正确政绩观”案例,深度挖掘审计成果的潜在价值。
三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落实。建立厅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动态化管理。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上报《关于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协助召开自治区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2021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整改责任。按照厅党组安排,对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下发督办函,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经济责任审计局 王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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