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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往来资金审计小窍门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由此,在对行政单位的审计中,往来资金的审计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审计内容,而其真实性如何,则是审计人员关注的重点。怎样在往来资金中发现问题端倪?在审计实践中,笔者总结了一点心得,拿出来与众位同仁分享。

  一是查合同,辨真假。往来账款所列的明细账户是否和该单位有实际的业务往来关系,可以结合有关的合同和资金流向,查明往来账款的真实经济业务内容。如果没有合同来说明这一经济业务内容,就要考虑该笔往来账款的真实性,进一步采取措施从业务的流程开始逐一审核事项的真实性。

  二是明原因,求真相。往来款挂账往往只是表象,藏匿在表象后面的才是事实的真相。审计人员要通过研究了解单位之间真实的业务往来情况,深入了解往来账款的挂账原因,结合经济业务真实性,利用数据对比分析,揭示单位之间款项收解情况。要对往来账款挂账的真实性进行多方调查,落实往来账款的真相,挖掘背后的原因,坐实问题,进而找到解决的办法,提出审计建议。

  三是重细节,寻关键。审计人员一定要从细微处入手,注重细节,抽丝剥茧,慢慢发现问题的全部面貌。一般最易被人忽视的地方往往隐藏着最关键的问题。往来款本身涉及的业务就比较繁杂,更需要沉下心身,细心专注、一丝不苟,徐徐图之,不轻易放弃。

  总之,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审计项目,审计人员都要时刻保持职业审慎,用警惕谨慎的工作态度认真分析,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状况,对于往来款的审计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还事物的本来面目。(同心县审计局 金学武)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c/alzz/202205/t20220513_3498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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