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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暗藏玄机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回顾近些年审计工作的点滴,发现有一个小故事值得回味,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引发审计人员思考。

  2017年,我参加了某个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按照工作安排,对当地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先检查了市政府关于土地出让的相关会议纪要,了解土地出让的总体情况,然后收集了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相关台账、财政部门收款台账和相关票据。我们原本把该事项作为常规事项安排在方案内,因为这是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两家来收缴的,理论上应该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却发现,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收费票据三个口径的数据差距较大,且相关部门对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也比较混乱。发现这种情况后,我们立刻组织人手对该地区土地出让收入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在2013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某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集团有限公司,总价款9800多万元。2013年交土地出让金5000万元,2015年缴清余款。2017年,我们审计的时候发现,财政部门实际收到该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6800多万元,而财政统一票据票面金额为9800多万元,差额3000万元。经检查票据存根,发现财政票据均为真实票据,排除公司造假情况。经过我们进一步核查,后来相关人员承认某公司使用其他单位领用的财政票据,假冒为土地出让金票据。实际上票据是真票据,票据记载内容为虚假内容,用来掩盖其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后来我们将上述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

  这件事给我很大的启发,即有时候我们认为容易出问题的事项不一定会查出问题,一些我们认为不容易出问题的事项反而查出大事,所以这是对审计人员很大的考验。我们审计人员要对审计事项进行研究,一方面要研究资金流,搞清楚资金总体情况,分析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另一方面要研究业务,搞清楚业务涉及的方方面面,要将资金流和业务流结合起来,应用研究型审计思维查找问题。(农业处 苏修平)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c/alzz/202204/t20220422_3463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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