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公告)
(总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8月至10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交发集团)负责管理和原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交建公司)负责建设的国道214线昌都至邦达机场公路新改建工程昌都至加卡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昌加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昌加项目起点位于昌都城区生格村附近,终点位于加卡经济开发区梯贡村接现国道214线,主线全长26.96公里,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该项目合同工期36个月,2018年2月8日开工建设,2020年9月30日完工,2020年10月8日试通车,至今未办理交工验收。截至2021年10月底,该项目养护及服务房屋建设、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尚未实施。
2017年10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昌加项目估算总投资47.9亿元,资金来源为车辆购置税。同时明确在国家资金未到位前,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筹集。2017年11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昌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478006.11万元,批复施工图设计预算总投资473210.17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昌加项目累计筹集资金376564.86万元,累计支付资金371537.5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西藏交建公司和西藏交发集团作为该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顺利完成该项目建设任务并试通车。西藏交建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招投标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5899.33万元。
2.违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0074.19万元。
(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未经批准提高耕地安置补助费标准,涉及资金1297.03万元。
3.未经批准使用临时用地,涉及土地89.11亩。
(三)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筹集到位项目建设资金96645.31万元。
2.违规超批复列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418.53万元。
3.违约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4.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12.82万元。
(四)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违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3.勘察设计招标流于形式。
4.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
(五)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经审批实施设计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102.2万元。
3.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违规将不符合计量标准的工程量计入合格工程。
4.未按计量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
5.部分工程存在外观质量缺陷。
6.项目附属设施未按要求开工建设,公路建成后未及时移交养护单位。
(六)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违规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756.87万元。
(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符合相关规定。
2.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资金6471.18万元。
3.违规滞留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21.42万元。
4.违规多计临时用地复垦费48.44万元。
5.违规自行制定并发放差旅费补助。
(八)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复垦。
2.桥面排水直接排入澜沧江,污染环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同时清退重复预留的保证金,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规定筹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对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对存在外观质量缺陷的部分工程认真实施整改;对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对绿化工程涉及的781.78万元、钢护筒涉及的4305.03万元视情况统筹安排,同时督促有关参建单位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钢护筒修复安装工作,二是要求对多计的14670.06万元工程结算价款予以调整;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要求及时追回核算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资金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商有关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归还相关施工单位重复计取的费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减少环境污染。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提出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建设资金管理、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西藏交发集团针对上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西藏交发集团向社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t.xizang.gov.cn/xwzx/gsgg/202204/t20220421_294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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