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注重将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相结合,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审计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细化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人大监督、基础工作三项保障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巡察、督查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内容,县审计局与县委督查办、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常态化开展联合督查,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逐一核实,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销号。县委督查办印发《督查专报》,要求各单位对照自查,进一步强化措施、补齐短板,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彻底整改。
三是建立整改指导机制。县审计局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指导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整改期内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明确审计整改要求及整改方式,并将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项目关注的重要内容,确保及时有效整改到位。(石柱县审计局陶银红、谭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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