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构建以区经责联席办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协同整改联动机制,有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机制。区委审计办、区经责联席办、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及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制定加强贯通协作和沟通会商意见,区委巡察办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重点巡察内容。区经责联席办指导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出台内部审计办法,对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及整改作出规定,指导区国资委制定《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移交问题整改实施办法》,推动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协作。区委、区政府要求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经过审计的,都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同时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两代表一委员”资格审核必查内容。区委组织部对审计报告反映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被审计对象作出总体研判,经研究审定后,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经责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分类进行组织提醒、诫勉谈话。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将其记入被审计领导个人廉政档案、人事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主要依据。
三是严格考核。区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和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区纪委监委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区经责联席办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等经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反馈审计结果,结合自身监管职责分别从强化履职尽责、执行财经法纪、遵守廉政规定、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提出整改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和事项办理,确保审计移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效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万州区审计局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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