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审计厅对我省市县2020年至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施了审计,通过全面摸清资金规模、保障对象人数和保障标准增长变化情况,揭示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优化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到位,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推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制度健全完善,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审计发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分配和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挪用和扩大范围支出,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不合规等。二是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市县集中供养机构普遍存在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未落实食品、消防、住房等安全管理要求,人员配备和服务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部分市县集中供养机构托管运营管理不合规;部分儿童福利机构基础工作缺漏;部分市县救助站未按规定履行安置、发放和基础信息采集管理职责等。三是救助政策落实不精准,主要表现为市县普遍存在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未纳入救助保障,违规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救助待遇;部分市县违规重复发放救助待遇等。
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报送的审计要情,得到省领导的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压实责任,大力推进整改。截至2022年5月底,此次审计发现的336个问题中有143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42.56%,主要有促进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29591.42万元,追回挪用和扩大范围支出的资金737.40万元,将68名长期滞站的流浪乞讨人员纳入低保或特困保障,将147名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清退153名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待遇人员等。(吴多巍)
原文链接:http://audit.hainan.gov.cn/ywdt/zscd/202209/t20220907_3262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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