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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三严把”做实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

发布时间:2022-10-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人事处坚持严字当头,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工作。

  一是坚持凡提必审,严把“信息审核关”。严格落实“凡提必审”要求,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对进入动议范围的人选,从严从实从细审核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工作经历、身份、民族成份等重要信息,确定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规定。考察对象确定以后,由人事处负责人和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干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拟选人员符合规定条件。

  二是坚持存疑必核,严把“认定程序关”。对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中发现档案材料涂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入党程序不规范、学历存疑等问题的,采取查实材料、实地调查、专门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取证。坚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调查取证资料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确保档案审核认定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是坚持违规必究,严把“纪律监督关”。坚决贯彻落实“红线”管理,严肃档案任前审核纪律,从严要求档案管理、审核人员履职尽责,坚持原则,堵住管理漏洞,并严格实行干部档案造假行为“零容忍”,对干部人事档案篡改、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人事处 李明强)


原文链接:http://audit.nmg.gov.cn/sjxw/sjdt/202209/t20220930_2144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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