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审计局探索构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
制定标准。修订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实施办法,梳理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流程,规范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重点审查资金款项、建章立制、会计处理等8类整改印证资料的充分性、真实性、完整性;关注未整改和部分整改事项原因,及时帮助被审计单位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导推动整改。针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形,及时提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或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对被审计对象分类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业务培训,讲解审计整改具体业务标准,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全面、准确把握审计整改新定位、新要求。
建立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全过程动态管理。对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登记“挂号”,同步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落实清单”;动态梳理整改清单中未整改或部分整改事项,划分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定期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工作提醒并抄送政府督查办、相关主管部门,切实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项目实施业务科室检查核实整改资料真实、完整和到位情况,认定整改结果后逐一对账“销号”。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以两张清单为依托,全面梳理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重点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推动被审计单位查找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统筹解决新老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成效。
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完善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审计机关督促检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落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审计决定、整改工作提醒等文书,整改通报、整改结果运用等手段,促进被审计单位从源头上分析研究解决问题。落实审计机关监督责任,明确标准、定期跟踪,严格把控审计整改质量关口。加强整改结果综合分析运用,采取审计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落实相关部门协同责任,通过移送案件线索、提请督办督查、协同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在计划共商、整改共促、结果共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业务管理、项目资金申报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领域相关制度。
凝聚合力。凝聚社会监督之力,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通过社会公众参与整改监督,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凝聚党委政府之力,区委审计委员会多次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调研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通过“两办”督查室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凝聚人大之力,将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与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配合区人大财经委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开展整改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将审计整改作为专题询问的重要内容。凝聚司法之力,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嫌损失浪费、失职渎职的问题,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提升整改成效。(大渡口区审计局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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