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机关、监委委员会、市委巡察办等5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汇聚监督合力,构建贯通协同机制,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形成同频共振、相互支撑,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将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工作、日常运行机制、确定监督重点、线索移送处理、联合推动整改、成果应用转化等方面对推动“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加强工作谋划衔接。制定年度计划前,充分沟通,力求突出对重点事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联动监督,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向民生事项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倾斜,共同选定一个或多个行业部门、重点监管领域作为本年度联动项目或工作重点,列入本年计划,突出安排涉及问题线索多、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建立对接联络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制度,三方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问题线索移送、协作事项办理等日常联络工作;建立定期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业务信息的研判共享,探索建立业务信息、简报、通报共享交换机制,及时交流沟通情况,推进多部门联动深度融合、效应叠加。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前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了解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问题和可疑情况等信息,及时商请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分析研判,提高审计移送线索成案率。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应优先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反馈审计机关。巡察、审计“面对面”双向交流、互通有无方式,就相关资料深入研讨,快速了解情况、锁定重点。审计机关将巡察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巡察组对审计局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开展重点巡察,并将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列入巡察内容。
还提出,建立成果共享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要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审计机关将巡察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和跟踪。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将“经济体检”融入“政治体检”,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0/17/art_89372_1033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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