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五莲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委员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三类监督”各自优势,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通过联合监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互借、结果共用等方式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升监督效能。
《实施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改不力的,调查处理、追究问责。
《实施意见》规定,巡察和审计互相将对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分别写入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互相通报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0/17/art_89372_10332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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