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以“双驱动”强化任务指引。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结束后,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时限,随审计报告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台账,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和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清晰、内容齐全、指向明确。
以“问题交办会”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梳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出任务清单,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州委州政府督查机构以及各相关单位,召开审计问题交办会,压实各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以“半月通报”强化整改进度。针对上级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和需多部门联合整改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规定时限,按照整改进度排名,并每半月通报一次。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部门,以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各地区、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印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醒函》,倒逼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地。
以“协同联动”强化整改质效。进一步加强与州纪委监委、州委州政府督查机构的协同配合,组成督导专班,采取联合督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被审计地区、部门整改情况的动态监督、跟踪管理,推动形成从台账登记到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真抓实改、取得实效。
以“责任追究”,强化从严整改。充分发挥人大、纪委监委、组织、巡察、督查等有关部门的联动监督作用,特别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效能,将整改与督查同部署、同落实,对每条整改措施和各类佐证材料逐条跟踪督查,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坚决“回炉”重新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求真务实、真抓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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