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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探析

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是一个持续的任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在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呵护水资源中担负着重要职责。笔者对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的重点、方式方法等进行了探析,以期有参考价值。

  一、审计关注的重点

  (一)水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一是水环境保护规划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审查各地是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是否建立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级制度,并检查其执行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二是水环境相关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重点审查相关数据来源、生成过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有无数据不规范甚至擅自修改结果数据、虚报、瞒报等问题。

  (二)重点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一是河流断面水质控制治理情况,审查劣V类水质断面和水质波动频繁、长期处于达标边缘的断面责任单位是否制定了河流水质达标方案,整治目标、整治任务、达标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是否明确,检查达标方案是否有效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二是工业污染源治理情况。审查工业聚集区是否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地是否制定了造纸、焦化、氮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达标方案是否有效实施。三是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治理情况。审查各地是否对河湖岸线(含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以及违法违规行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是否全面完成排查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检查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综合整治实施进度情况。四是入河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情况。审查被审计地区河流、湖库、渠道、海洋等水域排污口设置程序是否规范,设置地点、排污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证排污、超量排污等情况;是否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登记台账,是否编制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五是港口码头污染治理情况。审查港口是否编制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并发布实施,治污设施是否投入运行;重要水系沿线是否编制完成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发布实施;是否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

  (三)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一是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检查各地是否制定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方案是否有效实施,进度是否达到要求。二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情况。审查各地是否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方案,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率能否达到一级A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是否对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盲区进行排查,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留、收集,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

  (四)重要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任务完成情况。一是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审查饮用水水源地是否完成保护区划定并按程序报批;是否开展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隔离、警示标示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违法违规项目。二是纳污坑塘综合整治情况。审查各地对纳污坑塘是否制定了综合整治方案,是否逐一明确了整治计划、处置技术、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检查是否对纳污坑塘开展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对新发现的纳污坑塘是否及时整治并严肃问责。

  (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一是水污染防治资金筹集情况。检查重点流域治理等重大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筹集模式是否合理,能否满足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是否存在缺少运营资金造成项目闲置、治理效果差的问题。二是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满足项目建设和治污需要,有无截留、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造成大量资金闲置,无法发挥效用的问题。三是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有无将水污染防治资金挤占挪用于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之外开支的问题;检查有无通过套取、骗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甚至贪污私分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二、审计思路、方法与策略

  (一)科学把握审计思路。各水系流域、地域具有不同的特点,适用的审计技术差异较大。审计中,应认真研究当地水环境的特点,熟悉针对当地实际出台的政策措施,将其作为重要的审计依据。紧密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关注政策规定的整体执行效果,又要通过对具体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措施的检查,深入揭示存在的问题。对严重损害水环境的违法违纪问题,抓住不放,严肃追究。加强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综合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深入探寻原因,提出推动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统筹运用外力外智。加强与水利、国土、渔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不同部门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推进机制,既发挥主管部门熟悉政策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审计人员准确找到切入点、把握重点;又发挥其沟通桥梁的作用,使其协助开展好延伸调查。充分利用环保督查等检查成果,检查整改巩固效果,避免重复监督。聘请专业人士参与审计,提供第三方技术服务,补齐补强了审计组在水环境分析、水质鉴定、水生态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短板。

  (三)运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方法。基于信息化时代的特点,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审计效率,使审计生产力达到最大化。改进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运用地理信息技术等先进技术,提高审计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分析技术体系,确保水环境评价的有效性、精准性。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1/1/art_89388_10333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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