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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四个”加强 高质量完成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 辽宁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辽宁省审计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坚持做到“四个”加强,全面提升全省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加强名录更新,做到应统尽统。摸清审计监督对象底数,建立省本级基本统计单位名录库。对于所属单位发生增减变化的,要求各单位本级重新填报每一级单位所属名录并及时上报,确保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的完整准确。

  加强互动指导,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建立省直部门、省属企业、高校和各市审计机关等4个内部审计统计工作交流群,及时反馈情况,实时在线答疑,确保沟通解答全覆盖。通过制作填报模板,明确报表要求和统计口径,总结归纳常见填报问题,供各单位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负责人学习参考,实现填报过程程序化、规范化。

  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填报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在提升数据精准度。在填报环节,全面推广应用审计署开发的填报程序,确保报表内容的完整性和数据关系的逻辑准确性。在分类汇总环节,首次在省属企业推广应用省审计厅开发设计的汇总程序,将报表初审责任压实在企业集团本部,利用汇总程序兼具的审核功能解决了以往省属企业户数多、报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填报质量。在全省汇总环节,着重加强与往年同期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重点核查内部审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项目开展及审计成果等4个方面情况,对变化较大的数据逐一核实,多维分析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加强成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根据行业特点,建立了4个类别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库,通过加强数据的后续挖掘,结合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分析各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短板,查找影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明确后续指导监督方向,逐步夯实分类指导监督的工作基础,推动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基础性作用。

  2022年上半年,全省16793个单位依法向审计机关报送了内审统计调查报表,比年初增加了597个。统计数据显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逐步加强完善,内部审计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210281114444375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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