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市政工程占政府投资比例也越来越高,由于市政工程具有专业性强、投资金额大、施工工期长等特点,市政工程结算合理、合规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监督财政支出的有效措施,市政工程结算审计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审核土石方工程量真实性
土石方工程造价在市政工程结算中占比较高,通过审核填挖方的平衡关系及填挖土壤类别,进一步核定实际土石方工程量,控制土石方工程总体造价。一应关注外购填方工程量。如无特殊设计要求,挖方一般可用作回填使用,如挖方量不足以回填,需将道路挖土、排水挖土整体挖方量与回填量相比较,确认不足后方可外购回填土方。二应关注运距、运费取费标准。弃土外运运费、运距计取需符合施工实际,投标时挖方单价如已包含运费,实际弃土外运结算时又二次计取运费,属于重复计算应予核减。三应关注挖方土壤类别与套用定额是否相符。一般地块土壤类别为二类土质或三类土质较多,各类土的工程量计算需核查地质勘查报告土质类别,并结合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和工程量确认单等资料多方面确认实际挖方土类,确保工程结算真实客观。
二、审核项目套用定额准确性
定额套用一般分为直接套用定额和组成综合单价两种模式,了解施工工艺和工序,结合实际熟悉并灵活运用定额,方能有效控制工程结算金额。一应注意核对套用定额的项目名称、施工材料、强度等级、施工工艺与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一致。如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相似性极高,应按照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二应注意核对定额人工、机械台班系数合规性,查看是否存在高套定额情况。如市政工程定额中水泥混凝土路面均为现场搅拌,如实际采用商品混凝土需将原定额扣除搅拌机台班数量和80%人工工日。三应注意查看现场施工资料核定定额取费是否合理。如市政定额土石方工程中为满足环保要求配备洒水车降尘,而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车降尘,应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三、审核材料价差调整适应性
材料价格调整是控制工程结算的重要环节,按照施工合同中关于风险控制的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则按照计价规范“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差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价差应据实调整”。一应注意查看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材料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资料,明确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购买高价材料、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经集体决策擅自提高施工标准等情况;二应注意收集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测算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工期较长或阶段性停工的项目,应与相同施工期间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值相比较,使材料价差更接近工程真实造价。
四、审核施工现场与竣工图纸差异性
市政工程一般无法严格据图施工,需根据路况地貌进行适应性调整,为避免结算工程量不实,需根据施工现场对竣工图纸纠偏。一应注意现场测量的实际路面宽度及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应注意现场测量的实际路肩宽度,按照坡度推算道路两侧水泥稳定层出台宽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三应注意检查井的数量、深度、防坠网等配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对管道的管径、材质、长度与上报结算工程量清单描述是否一致。
五、审核现场签证合理性
多数市政工程结算金额远高于合同金额的根本原因在于发生大量的临时签证,对签证的审核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之一。一应注意查看签证履行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计量材料是否真实、依据是否充分。如施工现场发生井点降水签证,施工单位需提供水位监测报告和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字认定的包含降水天数、井数的工程量确认单;二应注意研判发生签证的原因,判定费用是否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如雨水排水费用和施工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费用需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应注意结合自身施工经验,与施工单位合理商定签证金额。如索赔项目计算闲置费用时,机械费不应按照机械台班单价乘以闲置天数,而是应该按照机械闲置损失、或者租赁费用进行计算。
(吉林市审计局 王竞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jl.gov.cn/sy/sjzc/ywjl/202212/t20221202_8642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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