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地区、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审计整改成效有效提升。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省财政厅、全省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赣州市满意度100%。
一是审计整改工作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整改事项,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
二是审计整改责任有力压实。细化审计查出问题清单,逐一分解到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制定《赣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操作规程》,有效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核实销号的高效闭环。
三是审计整改合力持续增强。与市人大财经委组成审计整改督办组,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办,集中审查,推动有关单位履行责任、完善制度、落实整改。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移送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提升审计整改工作合力。(赣州市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2/12/2/art_28574_42726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