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审计项目执行效率,近日,信阳市审计局、市委审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审计机关应把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环节,做到“四个基本”,即研究基本决策部署、基本政策、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方法。要加强审计项目谋划,突出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政策不落实、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弄虚作假、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法违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
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有关责任认定的原则,做到应定责尽定责、精准定责,切忌不分问题情节、原因和后果,都认定为领导责任或不予认定责任。要精炼表述问题,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聚焦本级以及系统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贯彻、落实、执行、推进、督导等角度表述,全面反映责任履行全貌,揭露存在的重要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语言要高度凝练,部门单位审计结果报告原则上不超过7页,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审计结果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页。
意见强调,要规范文书起草,提升审计结论性文书质量,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加强复核审理,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责任制,实行审计组组长审核、审计业务科室审核、牵头科室复核、法规科审理、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五级审核。要严格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将质量检查结果、局业务会议提出的质量问题、法规科审理意见等纳入局机关年度综合考核范围。(起草人:熊安黎 审核人:叶先智)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3/01-28/2679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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