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泉市审计局在对全市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推进慢、运行效率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市审计局要求被审计单位夯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加强整改工作力度,完善督促机制,聚焦症结,精准发力,推动审计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积极推进建设进度。28个大气污染防治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4288.96万专项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单位;收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9万元;入河排污口标准化建设和平定南川河人工湿地治理工程等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开工建设;废弃煤矿老窑水治理项目和郊区温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前期招投标手续,积极安排开工建设。
二是完善水污染防治措施,筑牢水生态屏障。通过上游污水厂提标改造,辛庄国考断面2022年水质均值达到Ⅳ类标准;协助6家重点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封堵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入河排污口的1个,补办入河排污口手续1个;通过约谈、限期治理、通报县区政府等方式加快推进治理入河排污口水质超标问题,水质超标排污口由2022年3月的15个降低至9月的4个,超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法程序。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2年再未出现案件办理超期问题。
(阳泉市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sjt.shanxi.gov.cn/xwpd_279/dfdt_304/202302/t20230202_7909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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