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开发区管委会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多项措施将滞拨的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1289万元,补偿给2个乡街52户渔民。
今年上半年,锦州市审计局在对锦州市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开发区财政局滞拨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1289万元,渔民保障政策未得到兑现。对此,该局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及时筹措资金、拨付滞拨资金,确保渔船减船转产补助发放到位的建议。
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积极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克服基层财力不足的困难,优先调度拨付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一是压缩不必要支出,筹措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二是优先调度拨付,将资金拨付到渔业主管部门,确保资金按时兑现到渔民手中;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全面核查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全力保障补助资金规范使用。截至目前,锦州市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已将应补偿给52户渔民的1289万元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302161602401119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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