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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上缴代征污水处理费667.26万元

发布时间:2023-02-17     来源: 辽宁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锦州市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于近日收缴代征污水处理667.26万元。

  今年上半年,锦州市审计局在对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应收未收锦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当年为其代收污水处理费667.26万元,造成该项收入长期滞留企业。在摸清问题产生成因后,审计建议开发区管委会立即成立清算小组,捋清与代收费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责令限期将收入上缴财政,并要求今后严格按非税收入规定加强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区市政服务中心对历年代收未缴的污水处理费进行全面清算。截至目前,当年滞留未缴的污水处理费667.26万元已全部上缴至区财政。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302161601345138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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