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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审计厅关于济南等8市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2021年11月至12月,省审计厅组织对济南、烟台等8市及所属24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8年至2021年10月的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调查了108个乡镇、274个村和9家相关保险机构,走访了818户农户。

  一、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1年10月,24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保险机构承保,主要涉及小麦、玉米、棉花、温室大棚、大蒜目标价格、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11个险种。2018年至2021年10月,8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金额86.14亿元,保险理赔总金额59.49亿元。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探索创新保险品种,有效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我省成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参与的省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强化省级部门联动配合,在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济南市推出“日光温室蔬菜寡照指数保险”“大中拱棚蔬菜保险”,丰富了保险品种;济宁市制定《济宁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引导各县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完善《大蒜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大蒜价格监测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菏泽市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成功申报单县、巨野等5县为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县,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由于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在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保险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部分险种覆盖率较低。日照市东港区、平邑等5县年度玉米、水稻主粮作物保险覆盖率较低,距2022年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逐步达到80%的目标差距较大。

  2.邹城、聊城市东昌府区等19县未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未形成监管合力。

  (二)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嘉祥、聊城市茌平区等5县县级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未纳入预算,涉及财政资金674.75万元。

  2.部分县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资金3.26亿元。一是莱阳、阳谷等10县2.19亿元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延迟1至10个月才拨付保险机构。二是截至2021年12月底,莒县、冠县等10县1.07亿元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已超期限1至6个月仍未拨付保险机构。

  3.武城、单县等13县保险机构、农业企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虚增保险标的16.56万亩,造成财政多支付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467.45万元,有关人员骗取理赔款共计1140.05万元。

  4.商河、聊城市东昌府区等6县农业保险协保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多收、超范围使用、公款私存等问题,涉及金额626.33万元。

  (三)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方面

  1.森林保险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一是齐河、巨野等14县未按照《山东省农业保险新增补贴品种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涉及林地种植面积203.95万亩。二是招远、莱阳2县未将一般公益林纳入森林保险范围,涉及面积14.73万亩。三是招远、平邑2县公益林超实际面积投保,造成财政多支付森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5.15万元。

  2.养殖业保险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一是临清、单县等5县未实现保险理赔信息与无害化处理信息共享。二是平原、阳谷等4县死亡生猪未按规定经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即获得理赔。三是邹城、聊城市茌平区等6县养殖户选择性投保。四是招远市2018年至2020年未开展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

  3.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目标价格保险计划指标未得到有效利用。二是受参保亩数指标限制,部分地方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参保率较低,部分种植户未能参保。

  (四)保险机构履行责任义务方面

  1.莒县、平邑等11县保险理赔款赔付不及时,截至2021年12月底,仍有1186.70万元理赔款未赔付到位。

  2.济南市济阳区、临清等6县未执行无赔款优待政策,增加了投保户负担。

  3.济南市长清区、烟台市蓬莱区等7县未按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能繁母猪保额从每头1200元提高到1500元,部分养殖户未享受政策红利。

  4.保险公司定损理赔不规范,随意减少受损面积或单价,损害投保户利益。

  三、截至2022年6月底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整改。截至2022年6月底,追回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180.74万元,处理处罚52人,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移送问题线索7件,推动制定完善制度49项。其他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7/28/art_100566_10326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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