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党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明确审计目标、明晰审计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加强贯通协作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镇级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和服务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明确审计监督中期目标。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明确要求在政策资金、资产资源、项目工程、民生实事、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审计监督,力争实现镇级部门、村(社区)审计“三年轮审一次、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
明晰审计监督内容。《意见》围绕政府投资及公共工程项目、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三大审计领域制定了8条具体实施意见,包括审计监督重点、审计监督程序、购买审计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意见》要求,镇审计办要督导被审计单位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成效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贯通协作提升监督效能。《意见》指出,镇党委审计委员会负责全镇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特别要注重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财政监督之间的贯通与联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佘林军)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6/1/art_1104_10910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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