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月23日,浙江城市之声微博刊发了《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3月1日起施行》一文,现予以转发。
【近3年,浙江审计促进增收节支400多亿元!#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审计厅会同省司法厅起草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据悉,浙江省政府已将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39家省直部门、全省各市县年度绩效考核。省审计厅、11个设区市,还有90个县(市、区)当中的部分县(市、区)审计机关都已成立了内审指导监督机构,每年研究制定内审指导监督要点,形成覆盖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乡镇(街道)领域,以及省属政法、企业、教育、金融、医卫社保、农业环资、上市公司等行业的差异化分类指导模式。内审机构和人员数量逐年提升,目前全省共有内审机构5000多家,内审从业人员2万余人。近3年,全省内审机构共完成内审项目15万个,促进增收节支400多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被采纳17万件。
以2020年为例,全省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达到7万多个,增收节支100多亿元,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有12万多条,比如说,某省属集团根据项目建议对下属企业开展审计,通过揭示后续融资、现金流平衡等方面的问题避免经济损失近2亿元,充分展示了“大审计”监督的效能,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jt.zj.gov.cn/art/2022/2/24/art_1320653_589002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