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菏泽市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督促94家单位缴纳水资源税115.37万元、23家单位缴纳环境保护税286.08万元。
2022年下半年,菏泽市审计局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由于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取用水单位、排污单位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违法行为未进行有效治理,与税务部门未实现信息共享,导致部分县区94家单位应缴未缴水资源税115.37万元、23家单位应缴未缴环境保护税286.08万元。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撰写审计专报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主管部门要强化征管意识、提升征管能力,监管部门与征收部门要健全协作意识,定期开展专项清欠行动,确保税款足额入库等建议,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
水务、生态环境、税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对少缴税款企业逐一进行核定,截至目前,已收缴税款401.45万元。此外,市财政、税务、生态环境等4部门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税协同共治的实施意见》,建立“纳税人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管理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模式,明确各部门职责、信息传递内容、业务复核流程,要求财政部门定期召集联席会议,调度协同共治机制落实情况。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6/27/art_89372_10352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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