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审计机关需要积极防控的重要审计风险点。笔者结合多年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实践,就如何提高竣工决算审计质量谈几点建议。
一、审前准备阶段
(一)合理配置审计人员。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一项复合型的工作,涉及工程、财务、经济、项目管理等多个专业,其中工程专业又可细分为土建、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领域。因此
审计组应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配置审计人员,既要根据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分配相应的审计工作,又要定期召开审计工作交流会议,对涉及到不同专业的复杂审计内容,相关专业人员应及时沟通,探讨研究出可行的审计方法。
(二)充分重视审前调查。审前调查的目的是在开展审计前了解立项、建设规模、招投标、开竣工日期、总投资以及之前接受审计的情况。要及时获取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招投标、合同、图纸、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评估其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科学确定审计实施的范围、重点、审计策略,制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
(三)及时进行现场勘察。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组要结合审前调查获取的资料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了解项目的整体建设规模,观察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各项工程是否完工,是否有立项外的其他项目同时建设。
二、审计实施阶段
(一)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程序的审计。审计内容为建设单位是否有效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包括决算编制是否完整,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完整,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招投标与合同等建设资料是否齐全;决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完整,即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各项账务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否发生工作变动。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审计。一是项目资金是否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对于经营性项目,审计人员应核实建设单位尤其是国有融资平台是否按规定准备不低于最低资本金比例的资本金,明确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本挤占、挪用的问题。对于公益性项目,审计人员应明确资金批复规模,审核财政部门是否及时、完整拨付资金。二是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计人员应关注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节点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建设单位通过往来账款隐藏工程预付款。
(三)成本及费用核算情况审计。一是关注竣工决算成本核算中是否存在违规支出,如超过批准建设内容的支出,非法摊派与收费,无合同协议依据支持的支出,没有责任人或审批人签字、没有合规发票的支出,不应当由项目负担的支出等。二是关注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支。由建设地点分散、建设工期长、管理人员增多等客观原因引起的管理费增加,应当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建设项目管控不严引起的损失浪费和超范围、超标准的管理费应一律核减。
(四)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审计。一是审查建设单位征地拆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不具备相应建设条件强行拆迁或违法建设问题。二是审查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给被征迁对象。实践中,征地拆迁工作通常由项目所在辖区的镇街负责,补偿资金流向为建设单位-镇街-社区(村)-拆迁户,应重点关注社区(村)向拆迁户拨付补偿资金阶段,资金是否足额,标准是否统一,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无利用虚假征地拆迁实物调查表、虚假征地补偿协议或虚假资产评估等资料套取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问题。
(五)交付使用资产管理情况审计。一是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在竣工决算报告中准确、全面反映,必要时应对资产进行盘点确认。二是审查移交手续是否齐全,接交方管理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维修养护不到位、工程效益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
三、成果汇总阶段
(一)加强沟通,统筹处理。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监理、代建等多方参与,问题产生原因复杂,因此审计人员在向建设单位反馈审计结果时,应充分听取意见,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异议,应进一步核实情况,获取充足的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审计机关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汇报审计结果,听取上级的意见,对有待商酌问题的定性处理,应征求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紧盯问题,落实整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定期联络,指导解决整改存在的困难,对围标串标、多计多结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必要时可移送主管部门或纪委监委处理。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10/10/art_89388_10362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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