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聚焦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照料儿童等人群,是一笔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实际困难,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民生资金。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应关注以下几个重点内容。
资金分配和拨付情况。一是关注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情况。可通过审查救助资金预算编制,了解测算依据是否真实合理充分,地方财政是否按规定落实支出责任,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延期拨付资金、通过抽回资金等方式虚假履行支出责任、虚报人数套取上级补助或救助标准长期不调整导致资金结余较大等问题。二是关注资金发放和账户管理情况。可通过审查救助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资金账户管理的规范性,了解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或未按规定实行社会化发放救助资金、未按要求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和价格补贴等各项补贴、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标准不细化等问题。三是关注多名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向同一银行账户汇集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
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和救助职责履行情况。一是关注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审查儿童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财务资料、台账等,查看是否存在按规定比例配备照护人员且在经费上予以足额保障,是否存在将已死亡人员或已被收养儿童纳入供养人数申请预算套取资金、挪用资金、克扣救助对象伙食费或生活供应品、截留寄养儿童补贴经费、未按规定对特困人员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后仍有不足的医疗费用予以支持等问题。二是关注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审查流浪乞讨救助站是否存在寻亲服务机制落实不到位、站内照料服务不规范、对长期滞站人员未有效安置等问题,是否存在物资发放记录不清晰、违规救助已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等保障的不符合条件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多次到救助站“跑站”不当得利等问题。三是关注受托服务机构履行照护责任情况。可通过审查受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的机构履行托养职责的相关资料、台账等,实地走访托养人员的生活状况,了解是否存在站外托养服务未落实分类托养要求、托养机构严重克扣托养人员生活经费等问题;通过审查受托开展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的机构履行照护职责的相关资料、台账和实地走访,了解是否存在以虚报工作量或人数等方式套取照护补贴、照护服务与实际需求相脱节影响政策效果等问题。
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数据比对和延伸走访基层单位,审查是否存在未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保障标准低于政策要求等问题。通过审查享受待遇人员的资格情况,了解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成员状况等信息违规享受待遇问题,是否存在将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形成“政策保”问题,是否存在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叠加享受待遇问题。二是关注人口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告知、数据共享、政策宣传等工作情况。审查是否存在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问题,如应全额资助参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参加基本医保,以及少获参保资助或医疗费用情况等。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2/5/art_89387_10368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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