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安市岱岳区审计局指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共分八章三十三条,包含总则、机构和人员、内容及职责权限、审计实施、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内容。
制度明确,要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局党组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机制,内部审计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针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对象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整改目标,优化方案,细化措施,时限整改,做到见人、见账、见物,以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制度指出,成立全区人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审计监督科,具体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要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督察巡察、财政国资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归入干部个人档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局机关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职责权限、审计实施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将促进提升区人社局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保障作用和“体检保健”功能。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4/15/art_89389_103737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