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审计办、山东省审计厅出台《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审计项目执行进度实行限时管理,强化项目管控,督促提高审计质效。
《办法》明确,实行分类把控,将审计项目分为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外资审计、政策跟踪和专项审计(调查)等5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结合项目类型、审计频次、项目资金规模、审计事项复杂程度和审计组织方式等因素,确定现场实施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工作时间,科学核定实施阶段工作量。严格限时管理,将审计项目分为现场实施、征求意见、法规审理、出具报告4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任务、关键时间节点管控措施及时限要求,对重大项目视情况在征求意见阶段设置初步审理环节,促进提升审计质效。强化责任落实,对各环节超过时限、因文书退回修改或补充证据等造成时间延迟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调度,定期通报审计项目进度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9/27/art_89369_1033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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